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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电力(600310)1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18日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公司涉嫌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错报等违法事实。其中,2019年,桂东电力以旗下由同一经营团队控制的永盛石化等3家子公司互相作为销售端和采购端,分别与中油海能(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闭环贸易,上述贸易货物未发生真实流转,相关资金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所形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不真实,导致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5.42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广西证监局拟对桂东电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秦敏、利聪、李均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对夏斌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陆培军、廖优贤、魏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