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冬奥会和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自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正定县公安局西平乐派出所在黄福成副县长和县公安局党委安排部署下迅速开展行动,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全力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该所在辖区内持续开展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走访沿街店铺,认真排查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近日,西平乐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某(男,29岁,石家庄裕华区人)驾驶一辆家用轿车在正定汽车站销售烟花爆竹。经民警现场调查,杨某在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正定县汽车站销售烟花爆竹,违反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令。民警在杨某驾驶的轿车内查获不同种类的烟花爆竹8余件,随即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经讯问,杨某对其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
请严格遵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安机关对违反通告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