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市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推进源头防控、结构优化、过程管控、末端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紧盯目标,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大气环境质量创近年来最好水平。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40,在全省120个县(市、区)中排名第57,同比前进5名。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2.52%,改善率全省排名第48。优良天数278天,优良天占比76.2%,超考核指标(247天、67.7%)31天,8.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3ug/m3,同比下降17.5%,较考核指标(41ug/m3)低8ug/m3。六项污染物同比“五降一平”。SO2、NO2、CO三项污染物达国家一级标准,PM2.5、PM10两项污染物达国家二级标准,均创近年来最好成绩。SO2平均浓度为20ug/m3,同比下降13.04%;NO2平均浓度为29ug/m3,同比下降9.38%;CO平均浓度为1.6mg/m3,同比下降27.27%。PM10平均浓度为64ug/m3,同比下降13.51%。O3平均浓度为176ug/m3,同比持平。二是丹河断面水质大幅改善。去年以来,通过有效落实《高平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常态化管控方案》,狠抓入河排污口管控,丹河牛村出境断面、河西断面水质均达地表水Ⅲ类标准,较往年Ⅴ类水质提升了2个类别,有了质的改善,全面完成Ⅲ类水体比例66.7%的目标任务。
聚焦重点,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改造任务。去年10月底,泫氏铸管、福鑫铸管2家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治理、无组织治理、清洁运输三个环节的超低改造任务。推进煤化工企业直接冷却改为间接冷却。完成晋煤天源、晋丰煤化、丹峰化工3家化工企业72台造气炉改造任务。扎实开展绩效评估工作。 完成化工、焦化、钢铁(冶铸)、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洗煤、砖瓦、石灰窑、耐火材料、水泥制品等19个行业109家工业企业的绩效评估。实施VOCs专项治理。完成全市140家涉VOCs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34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完成27家从事喷漆作业的汽修企业VOCs排放监测工作,未发现排放超标行为。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和优质煤供应。清洁取暖改造完成3445户,完成率115%,超额完成任务,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75%;优质型煤供应3000余万块。强化机动车辆管控。对柴油载货车辆进行路检,目前路检车辆633辆;持续开展“用车大户”入户抽检工作,对31家企业718辆车完成抽检;对30家企业22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监测,对市区8家建筑工地3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了监测;同时,淘汰了13个单位33台国Ι及以下老旧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
以工程治污为抓手,全力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为确保丹河赵庄、牛村、河西断面持续稳定达标,制定出台了《高平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常态化管控方案》,明确了每个断面的管控目标、管控范围、管控措施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通过现状摸排和调查,梳理出了管控范围内的72个污染源,对每个污染源都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及隐患,针对性地制定了工作措施,并按照河长制责任划分和有关职责,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监管单位、监管责任人。采取分批滚动方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去年全市开工22个村,完成20个村的治理任务;按期完成高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米山镇、寺庄镇、北诗镇、陈区镇、石末乡、建宁乡污水处理站以及三甲炼焦有限公司脱硫废水处理工程。
继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2019年以来积压至今的24个应调查而未调查地块的用地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目前24个地块全部启动调查工作,其中10个地块已完成调查报告的评审。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工作。9家重点企业,8家企业共排查出隐患点位147个,1家正在排查。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违法倾倒煤矸石点位17处,其中煤矸石历史堆场12处,新发现煤矸石堆场5处,均完成治理任务。深入推进固体废物“两视频、两台帐、一规范”建设任务。目前,全市30家煤矿企业除2家在建矿井外,已全部完成视频联网工作;煤矿配套洗煤厂共22家都已全部完成联网;煤矸石砖厂13家,已联网6家;社会洗煤厂28家已联网10家。开展社会排矸场定点帮扶工作。目前,已有7家社会排矸场顺利完成环保自主验收,正式投运。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现场检查督促,规范了各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完成了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网络系统固废和危废申报工作,其中危险废物完成申报63家,固体废物完成申报4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