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广西健康码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对广西健康码的申领使用、定码转码、管理规范,以及接入端的接入和退出、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网络安全保障等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
《办法》明确,允许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凭社区或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纸质证明或出示“通信行程卡”辅助行程证明作为通行凭证,并要求各属地做好人工服务引导,不得将广西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杜绝未使用手机申领广西健康码就不让通行的“一刀切”现象;各地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广西健康码功能定位,不得扩大应用范围,切实防止“码上加码”;依照最新《广西健康码定码和转码规则》,健康码使用者可通过广西健康码“异常反馈”功能等渠道,提供符合转码要求的材料,属地区划管理员可予以转码。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广西健康码管理的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公共场所。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切实解决本地区在广西健康码的运用上不便民、不好用问题。